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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教育中如何做到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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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严而不厉

所谓家长应该“严格要求”子女,就是说要家长要对子女负责任,提出并落实一系列适当的教育要求。没有要求就没有教育,父母对子女的要求是家庭教育的具体体现。但这种要求必须掌握好一个“度”,过高、过低的要求都会失去激励作用,丧失教育意义。

很多家长对“严”的理解有误区。有的家长认为“严”就是“厉害”,对孩子要给予好心而不能给予好脸,孩子只有害怕父母,才能教育好。还有的家长认为“严”就是不听话就要打骂,赞成“不打不成才”的说法。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,对当今的孩子采取这种办法是难以奏效的。

如果对孩子动辄打骂、训斥,孩子就不愿意接近父母。孩子如果对父母敬而远之或者既不尊敬、又不接近,更不愿与父母交谈,这就很难取得好的教育效果。至于打骂、体罚之类的行为就更是和我们所说的“严格要求”水火不相融了。动辄打骂孩子的家长,不仅不能使孩子和改正错误,反而使孩子的情感和心灵受到摧残,变得冷漠,自卑和缺乏自尊心,甚至因忍受不了父母的打骂而离家出走,由此可见,对孩子实行体罚只不过是家长缺乏理智和束手无策的表现,不可能起到严格要求的效果。

我们所说的严格要求是根据孩子的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,以取得良好教育效果为前提的。如果“严”得出了格,就会走向反面,为此家长必须遵循以下几点。

首先,父母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,是符合孩子实际情况又有得孩子身心健康的。要求四岁的孩子跟在父母身后走力所能及的路是可能的,但要求孩子与父母走得一样快一样远就不合理了。

其次,父母提出的要求必须是适当的,是孩子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,若要求过高,孩子即使经过努力也无法达到,就会使孩子丧失信心,也就起不到教育效果。

再次,对孩子的要求必须明确具体,让孩子明白应该干什么,怎么干,不能模棱两可,让孩子无所适从。

最后一点是,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一经提出,就要督促孩子认真做到,不能说了不算数,或者干也行、不干也行,而是一定要让孩子做到,否则就起不到教育效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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